貿促局研助企申請中葡基金

2017-01-26

貿促局主辦的“葡語國家商機系列——中葡合作發展基金及葡語國家宣導推介會”昨舉行。貿促局執行委員吳愛華表示,爭取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總部今年落戶澳門。當局與中葡基金管理公司正考慮用另外模式,令更多中小企有機會參與申請基金。門檻並非最大問題,會積極研究方法如參考橫琴以大帶小、建立平台等方式令企業可抱團參與。

 

推介會昨上午十時假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貿促局執行委員吳愛華、中聯辦經濟部副部長級助理王家寶、經濟局副局長陳子慧、金管局行政委員黃立峰、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金光澤、中非發展基金中葡基金管理部副總經理宋峰等出席。

 

接受諮詢十天覆查

吳愛華表示,總規模為十億美元的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有助澳企更便捷諮詢及爭取項目融資,以及與內地企業聯手拓展葡語國家市場。經財司跨部門合作小組正推進工作,但需要一定程序。了解到企業積極性,當局正接受企業諮詢,亦提供申請文件,轉介、代收申請文件等便利措施,盡量十個工作天內回覆查詢,提供指引及專業性意見。澳門中小企較多,正研究方法讓更多企業參與,令有意拓展葡語國家市場或與中國企業聯手開拓市場的企業,考慮申請基金作為支援。

 

會上邀請中葡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公司代表介紹最新情況,講解申請手續及基金獲批項目概況。金光澤表示,中葡合作發展基金一三年設立,委託中非基金行管理。項目主要由中葡論壇秘書處、成員國政府部門推薦、基金管理團隊自行開發、成員國企業或投資機構申報等,決策機構由基金管理人派出專業代表組成投資委員會。國家開發銀行、澳門工商業發展基金、中非發展基金股東給予中葡基金全面支持。基金擁有政府支持、市場化運作、兼顧投資收益及社會效益的特點。

 

項目持有四至六年

宋峰表示,主要以股權及準股權投資,合作模式有三種,一是由中葡基金、成員國企業共同出資組建合資公司再對企業或項目投資;二是中葡基金直接投資入股成員國企業或項目;三是中葡基金與國際金融機構聯合投資成員國企業或項目。基金根據項目風險管控要求,對投資單一企業、項目、行業等設立投資限額,並根據投資戰略變化調整,基金作為財務投資人原則上不控股,不做第一大股東,雖監控企業運營但不參與日常管理。

 

基金會根據項目行業特性、投資回報水平、風險狀況、退出方式等因素決定投資期限,對單個項目持有期約四至六年,按照商業原則運作,投資收益不低於基金要求的門檻收益率。該收益率由中葡基金根據所投項目收益、風險等因素決定。基金投資後考慮在一定時期內退出,退出方式為協議轉讓退出、上市退出、其他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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