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推 B2C 冀資助百企

2016-06-01

  為鼓勵本地企業積極利用電子商務拓展市場,貿促局將於下周一(六月六日)推出“電子商務推廣(應用B2C平台)鼓勵措施”,冀鼓勵更多中小企利用“互聯網”及“互聯網+”的推廣及銷售模式開拓市場。資助項目包括技術年費及增值服務,合資格的企業每年可獲批一次,最多可獲七成資助,上限為兩萬元。貿促局代主席吳愛華指,鼓勵措施試行至年底將檢討成效,冀資助一百家本澳企業,預算約二百萬元。

    

電商平台成熱潮

    

  新聞發佈會由貿促局代主席吳愛華、商務促進中心高級經理李子蔚及中小企服務中心副經理曾琦主持。

    

  吳愛華表示,該局自○九年推出“電子商務推廣鼓勵措施”,推動本地企業利用有效及廣泛宣傳力度的網站交易平台以促進貿易。近年,企業進駐跨境B2C電商平台形成熱潮,除可帶來零售業務增長,長遠來說,具競爭力及特色產品的供應商可透過電商平台作展示推廣及小批量銷售,以及利用與海內外買家交易之經驗,作為未來開拓對外貿易之基礎。

    

  “互聯網”交易在全球發展蓬勃,網購在世界各地愈趨普遍,企業及消費者以互聯網進行銷售及購買產品、服務的營銷模式亦已日漸成熟。

    

平台交易提申請

    

  此外,七月八日將在澳門旅遊塔舉行跨境電商論壇暨洽談會,屆時將與內地電商一同開拓合作機會。該局下半年計劃與“認可B2C電商平台”合作舉辦一系列的電商工作坊,鼓勵澳門企業把握電子商務發展機遇。

    

  李子蔚介紹,符合申請資格的本地企業若選擇使用貿促局“認可B2C電商平台”中部分指定的服務來進行產品交易,可向貿促局提出申請,經審批後該局將對獲批企業提供資助。申請者須符合已為稅務效力且於澳門財政局登記、至少由澳門居民擁有企業50%股權或控股權、所從事的業務須有產品的生產、貿易、零售或批發資格。該局會在收齊資料後三十個工作日通知申請人結果。至於成為貿促局“認可B2C電商平台”的標準,會綜合考慮平台的服務詳情、收費標準、知識產權監管機制、經貿相關情況等。

    

名單稍後會公佈

    

  吳愛華稱,目前該局已初步與內地及澳門其中數個B2C平台接洽,同時歡迎其他B2C平台申請作為該局的“認可B2C電商平台”。有關“認可B2C電商平台”名單仍在處理中,將稍後於貿促局網站公佈。另外,若鼓勵措施申請反應熱烈,會盡量爭取預算。

    

  西洋街項目顧問張嵐指出,該平台有超過五十家本地企業進駐,進駐年費約兩萬多元。此前中小企對進駐電商平台抱觀望態度,相信政府推出資助後,中小企進駐平台會更踴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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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推廣(應用B2C平台)鼓勵措施”下周一接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