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綱要草案》: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2021-03-06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簡稱「兩會」)現時正在北京召開。國務院編制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十四五」時期是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 保持港澳長期繁榮穩定 《規劃綱要草案》提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落實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特別行政區社會大局穩定,堅決防範和遏制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 支持港澳鞏固提升競爭優勢 支持香港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支持香港服務業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支持澳門發展中醫藥製造、特色金融和高新技術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完善港澳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同內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機制。支持港澳參與、助力國家全面開放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打造共建「一帶一路」功能平台。深化內地與港澳經貿、科創合作關係,深化並擴大內地與港澳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深化粵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深圳前海、珠海橫琴、廣州南沙、深港河套等粵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設。加強內地與港澳各領域交流合作,完善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發展和生活居住的政策措施,加強憲法和基本法教育、國情教育,增強港澳同胞國家意識和愛國精神。支持港澳同各國各地區開展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