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這是國務院首次全面系統地提出展覽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主要任務,並對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見指出,近年來,我國展覽業快速發展,已經成為構建現代市場體系和開放型經濟體系的重要平臺,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同時,也存在著結構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國際競爭力不強等問題,亟需深化改革,開拓創新,進一步提高展覽業發展水準。

 

  意見強調,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關鍵要堅持專業化、國際化、品牌化、資訊化方向,培育壯大市場主體,加快展覽業轉型升級,努力推動我國從展覽業大國向展覽業強國發展,更好地服務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結構優化、功能完善、基礎紮實、佈局合理、發展均衡的展覽業體系。

 

  意見提出四個方面的措施要求。一是改革管理體制。加快簡政放權,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展覽業市場化進程,嚴格規範各級政府辦展行為,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的力度。發揮仲介組織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水準。

 

  二是推動創新發展。加快資訊化進程,提升組織化水準,健全展覽產業鏈,形成行業配套、產業聯動、運作高效的展覽業服務體系。要完善展館管理運營機制,制訂公開透明和非歧視的場館使用規則。深化國際交流合作,與國際展覽業組織、行業協會、展覽企業等建立合作機制。

 

  三是優化市場環境。完善行業標準體系和誠信體系,打擊侵權和假冒偽劣。加強展會智慧財產權保護,提升對展會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和保護水準。

 

  四是強化政策引導。優化展覽業佈局,推動建設一批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展覽城市和展覽場館,培育一批品牌展會。落實財稅政策,改善金融保險服務,提高參展辦展便利化水準。要健全行業統計制度,建立和完善展覽業統計指標和監測分析體系。加強人才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從業人員整體水準。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結合自身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