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內地應設會展協調機制

2014-12-30

【本報消息】中國會展經濟研究會會長袁再青表示,澳門與內地在會展業有多方面合作,包括探討建立“內地與澳門會展業協調機制”、加強學術合作與交流、開展人才隊伍建設合作。並認為澳門具備不同的優勢,可利用以打造國際會議大都市;澳門可着力發展會議產業及節慶產業、獎勵旅遊和有關賽事活動。

    反貪腐會展業瘦身

    袁再青表示,據該會統計,一三年內地共舉辦各類展覽7,319場,同比增1.8%;展覽面積達9,391萬平方米,同比增4.5%。隨着內地經濟放緩,會展業亦進入新常態,會展數量和規模由雙位數增長趨向個位數。明年會展業處在“發展 + 轉型”時期。

    去年以來,反腐敗及全面深化改革為會展業帶來變化,政府主辦的會展活動進行清理規範“清減瘦身”,國家級、省市級的會展活動保留一批、降低辦展級別一批、停辦一批,有些重要展會雙年或單年舉辦。民營及外資企業展會保持健康發展。

    海絲契機推動發展

    全面深化改革逐步落實,出現西部地區經濟增長快於東部的新情況,特別是“一路一帶”發展戰略。打造海上絲路澳門亦是重要節點,可以考慮相關展會。

    袁再青對內地與澳門會展業合作新商機提出幾點建議:首先,利用已有的經貿合作平台,拓展會展業商機。一三年中葡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宣佈支持澳門建立“中葡雙語人才、企業合作與交流互動信息共享平台” 、“中葡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和“中葡經貿合作會展中心”,並推出未來三年與葡語國家合作的八項新舉措,應加以利用。

    深化區域會展合作

    二、深化區域會展業合作,澳門政府提出“遠交近融、互補合作、共同發展”的思路,會展業區域發展可立足“三個面向”:面向祖國(包括珠三角和粵港澳)、面向東亞(包括東北亞和東南亞)、面向世界(特別是葡語國家)。

    三、利用優勢,打造國際會議大都市,可着力發展會議產業及節慶產業、獎勵旅遊和有關賽事活動。澳門國際優勢結合內地會議資源,積極申辦國際高端會議、借鑒新加坡成功經驗。

    教學合作培育人才

    四、探討建立“內地與澳門會展業協調機制”,建立相對固定的合作模式,發揮協調機制作用,鼓勵內地有關協會幫助澳門引進具有規模和影響力的展會,為內地與澳門會展企業搭建與當地政府、社會溝通的橋樑。

    五、加強會展業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的溝通,如行業標準、行業統計、資質認定、項目評估的相互交流和適用。解決內地與澳門會展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

    六、加強學術合作與交流,共同開展有針對性的課題研究,互通和共享會展業發展信息及創新成果。

    七、開展人才隊伍建設的合作,與內地會展院校教學合作。合作進行中、高級會展人才的培訓項目,提高專業化水平和國際化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