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後 推動及扶助會展業發展的若干建議

2020-09-02

新型冠狀病毒的爆發對澳門整體社會、經濟及民生影響深遠,慶幸在中央政府的關心與支持,以及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最大限度地防範疫情在社區蔓延。然而,疫情至今已對會展業的營運造成不少影響,為更好地恢復會展業的發展,綜合澳門會議展覽業協會、澳門展貿協會、澳門廣告商會及澳門會展產業聯合商會意見,提出以下多項建議,期望特區政府加以考慮並予以採納:


政府措施


1) 特區政府對會展業發展制訂為期兩至三年的臨時性激勵措施,一是兩年內不再縮減對已長期舉辦的會展項目的資助,並每年增加10-20%資助金額;二是將現有激勵計劃的資助額提高一倍;三是適度放寬審核標準,比如提交材料和報告時間等,允許一定的變動率及臨時調整等。
2) 設立會議及展覽推廣基金,扶助中小企業,幫助本地公司往外引進展覽項目,或支持業界與各專業界别合作,舉辦不同主題專業會議。
3) 彈性處理受影響之會展活動關於《會議及展覽資助計劃》之申請。現時會展活動需要提前70天申請,並遞交全部所需文件。對於受疫情影響而要延後舉行的活動,希望特區政府可以考慮調整至活動舉行前30-40天遞交全部所需文件,包括已確定之會展活動及具潛力的會展活動等。
4) 有關展後報告延遲兩個月遞交、申請政府展覽資助的合資格展商可以在展前兩星期提交或簡化至網上提交申請,因為大部份是住在國內的勞工及澳門員工。
5) 加大外地來澳舉辦會議和展覽補貼 (例如使用本地公司可享有優惠政策,獎勵落實一年二次或二年二次的持續辦展等),拉動鄰近市場的展覽和會議來澳。
6) 建議減免會展企業2019年利得稅,倘若疫情持續,可退還2017及2018年的利得稅予企業。
7) 扶助本地會展業界,援助本地主辦單位提供開發新展會一次性的援助金額批給,共同面對今次突發性經濟危機。
8) 向澳門會展企業(會展四會企業會員)發放工資補助,按社保供款全職員工數每人每月補貼MOP5,000,為期3個月。
9) 有關政府舉辦項目投標的臨時擔保金,希望開標後能加快退款給投標公司,盤活中小企業在這期間資金週轉應用。
10) 對澳門會展企業作為主承辦、協辦及支持單位在澳門以外區域辦展,如組織澳門企業參展,除給予澳門參展企業補貼外,對負責組織的會展企業給予同樣標準獎勵。以鼓勵會展企業對外交流和開展活動。
11) 對經濟局-工商業發展基金之免息特別貸款予以快捷簡化手續,凡屬會員商號經協會/商會蓋章背書後即可遞表申請,同時免除找3位擔保人簽署的手續。
12) 澳門特區政府在2020年已安排的會展活動上,盡量做到只延期而不取消;在預算上只增加而不削減,並且協助展會主辦方發佈延期 / 取消之消息。
13) 政府對分期付款的商業寫字樓提供利息補貼,對寫字樓租用者資助六個月(2-7月)的一半租金。
14) 為受疫情影響的本地行業舉辦相關會展項目,讓會展平台能更好地發揮推動各行各業發展的特殊作用之餘,同時激活會展業界中小企的經營。
15) 疫情結束後,組織業界外出推廣本澳會展業。多參加國際性行業展會以及到主要會展客源地進行路演推廣,恢復世界各地客商對於本澳會展市場的信心。
16) 希望政府加大力度支持因為疫情延期到下半年的會展活動並協助協調場地方和酒店。


政府呼籲


1) 呼籲央企及博企為現租客減免旗下物業的租金,為期三個月。例如:寫字樓、商場、戶外廣告牌等租賃項目。
2) 呼籲大型公營機構如CTM、和記、數碼通等電訊公司及CEM 電力公司實行50%收費三個月,以減輕企業經營成本。
3) 與會展場地協商,在今年舉辦的會展活動能降低租金及酒店住宿費用。
4) 協助會展主辦機構與場地商議退款(用於取消之展會及已繳付或已簽合同)。
5) 呼籲金融機構向會展業提供超低息貸款。